概述
李显能是孖士打律师行的合伙人以及诉讼及争议解决团队成员。李律师在商业诉讼和争议解决领域拥有超过30年经验,专注金融服务监管事宜及调查。凭借在金融行业及香港监管机构积累的丰富从业经验,李律师擅长向客户就争议性和非争议性监管事宜(包括民事和刑事调查及诉讼、合规问题及监管政策)提供战略性意见和协助。
李律师获《钱伯斯环球》、《钱伯斯亚太》、《亚太法律500强》、《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评为领先的诉讼及争议解决以及金融服务监管律师。他被誉为“经验丰富的老手且平易近人”(《钱伯斯亚太》2019年)。客户称赞道:他“善解人意,易于沟通,善于发现前面道路上的潜在问题”(《钱伯斯亚太》2018年);客户还受益于其曾担任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的经历(《钱伯斯亚太》2019年)。
在加入孖士打律师行之前,李律师在另一国际律师行执业达8年之久。此前,其曾担任一家领先投行亚洲区域合规团队的主管。李律师亦曾担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法规执行部的执行董事,任内积极参与了香港金融市场证券法例的制定和实施。2001年至2014年,李律师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纪律审裁组(SDT)成员。2014年至2017年,他担任SDT召集人。2011年至2017年,他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主席。
语言能力
- 英语
执业经验
- 代表某基金经理处理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展开的市场失当 行为审裁处研讯程序以及相关民事诉讼。
- 代表某韩国公司处理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就其涉嫌内幕交易而提起的诉讼。该案件最终被驳回。
- 向某领先跨国公司就收购某中国公司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内部调查、制备监管调查回应)提供法律意见。
- 向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就涉嫌披露虚假和误导信息、未能披露内幕信息及其他各种市场失当行为而招致的调查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投资银行、基金经理及券商处理证监会调查及会面以及其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提起的民事和刑事诉讼。
- 代表持牌法团及个人处理证监会提起的纪律处分程序。
- 代表上市公司处理香港联交所提起的纪律处分程序。
- 代表某上市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处理证监会提起的失格诉讼。
- 代表多家跨国公司及香港上市公司处理亚洲有关欺诈、渎职和违反信托责任的调查和索赔,并成功代表客户从香港各级法院获得资产冻结、追踪及披露(Bankers Trust)法令。
- 协助多家认可机构进行内部调查和回应香港金管局的查询,涉及广泛的监管问题,包括反洗钱/打击恐怖融资、涉嫌不当销售、市场行为、涉嫌欺诈等事宜。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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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3 日2023 年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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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2 日2023 年
教育背景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LLB (Hons)
执业资格
- 香港
- 苏格兰
会员资格
- 香港律师会反洗黑钱委员会成员
- 香港律师会投资产品及金融服务委员会成员
- 香港英商会金融市场委员会委员
- 领先个人 – 《法律名人录:银行业》(2021年及2022年)
- 领先个人 – 《法律名人录:调查》(2021年)
- 领先个人 – 争议解决:诉讼(中国:国际律所)-《钱伯斯环球》(2018年至2023年)
- 领先个人 – 争议解决:诉讼(中国:国际律所)-《钱伯斯大中华区》(2022年及2023年)
- 领先个人 – 争议解决:诉讼(中国:国际律所)-《钱伯斯亚太》(2018年至2021年)
- 领先个人 – 金融服务:争议性监管(中国:国际律所)-《钱伯斯大中华区》(2022年及2023年)
- 领先个人 – 金融服务:争议性监管(中国:国际律所)-《钱伯斯亚太》(2018年至2021年)
- 领先个人 – 监管,香港 -《亚太法律500强》(2018年至2019年)
- 备受推崇–金融服务监管,香港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2018年至2022年,2022/23年度)
- 诉讼之星 – 政府及监管,香港- Benchmark Litigation Asia-Pacific(2020年至2022年)
- 争议解决之星 – 商业及交易,香港 - Benchmark Litigation Asia-Pacific(2019年)
- 争议解决之星 – 商业及交易(国际律所),香港 - Benchmark Litigation Asia-Pacific(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