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庄嘉韵是孖士打纽约办事处公司及证券业务组的律师。她专注于资本市场交易,擅长就股权证券的全球发售、高收益债券发售及一般性公司交易向安排行、受托人及发行人提供法律服务。她亦曾借调至本行一家金融机构客户,就多起新债发行、中期票据计划的设立及更新、债券赎回及托管协议提供法律服务。

语言能力

  • 英语
  • 广东话

执业经验

  • 向Mongolian Mortgage Corporation HFC LLC和MIK Holding JSC(发行人和担保人)就发行本金总额2.5亿美元、年息9.75%、2022年到期的高级票据以及随后进行的5,000万美元票据增发提供法律服务。
  • 向蒙古开发银行就其发行5亿美元、年息7.25%、2023年到期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向爱康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及全球发售提供法律服务。
  • 向唯一全球协调人交银国际就马尔代夫共和国发行价值2亿美元、利息为7.0%、2022年到期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被2017年《财资》杂志国家大奖评为马尔代夫“最佳债券交易”。
  • 向瑞安建业有限公司就发行价值2亿美元、利息为6.25% 、2020年到期的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向PT Indika Energy Tbk就其发行5.75亿美元、2024年到期、年息5.875%的优先票据提供法律服务。该票据发行是以“债券融资前的过桥贷款”方式进行的收购融资计划的一部分,帮助Indika Energy增持印尼第三大煤矿的股权,整笔交易的价值为6.775亿美元。该项目被2018年《国际金融法律评论》亚洲大奖评为“年度最佳高收益债券交易”,被2017年《财资》杂志地区大奖评为“最佳高收益债券交易”,还被2017年《亚洲、中东及北非法律顾问》评为“年度最佳交易”。
  • 向PT Indika Energy Tbk协助其子公司发行2.65亿美元、年息为6.875% 、2022年到期的高级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向联席牵头经办人瑞士信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星展银行、渣打银行及一家环球银行协助爪哇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亿美元、年息为4.50% 、2020年到期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向蒙古国政府就其发行6亿美元票面利率8.75%、2024年到期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此次发行部分用于交换蒙古国开发银行发行的5.8亿美元票面利率5.75%、2017年到期的票据,部分用于募集新资金。瑞士信贷及摩根大通担任该交易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账簿管理人,SC Lowy担任蒙古国政府的财务顾问。该交易是延长蒙古国债务期限工作的一部分,旨在促进商讨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授予蒙古国3年期资金融通的职员级协议。该项目在《亚洲金融》(FinanceAsia)2017年成就大奖会上获评为“年度最佳蒙古国交易”,被2017年《财资》杂志地区大奖评为“最佳主权债券交易”,还被2017年《亚洲、中东及北非法律顾问》评为“年度最佳交易”。
  • 向佳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就发行价值1亿美元票面利率9.75%、2018年到期的优先有担保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向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就分拆中海外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并以介绍方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 向蒙古国财政部就其按照已有的50亿美元全球中期票据计划发行5亿美元2021年到期、票面利率10.875%的票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在《亚洲金融》(FinanceAsia)2016年成就大奖会上获评为“年度最佳蒙古国交易。
  • 向蒙古国贸易开发银行(Trade and Development Bank of Mongolia LLC)就其更新原有的全球中期票据计划并在该计划下发行5亿美元2020年到期、票面利率9.375%的票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上述票据由蒙古国财政部代表蒙古国政府担保,德意志银行、ING及美银美林为上述发行担任联席账簿管理人及主承销商。该项目在《亚洲金融》(FinanceAsia)2015年成就大奖会上被评为“年度最佳高收益债券交易”,还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16年亚洲大奖选为“年度最佳高收益债券交易”。
  • 向荷兰安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G Bank N.V.)就其为蒙古民用航空(“MIAT”)发行2000万美元2018年12月到期的担保浮息票据担任安排行及账簿管理人事宜提供法律服务。上述票据由蒙古国政府财政部担保。 
  • 向蒙古国贸易开发银行就其在原有的7亿美元欧元中期票据计划下发行7亿元人民币2017年到期、票面利率10%的票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上述交易是蒙古国发行人首次发行“点心债”,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 代表中化离岸资本有限公司(“中化离岸”)及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化港”)就中化离岸建立3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计划由中化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 向花旗国际有限公司就其为多起新债发行交易担任受托人、代理人及抵押品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就合规事宜及负债管理操作提供法律服务。
  • 向纽约梅隆银行就其为多起新债发行交易担任受托人、代理人及抵押品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就合规事宜及负债管理操作提供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Columbia Law School, 法律博士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BSE
magna cum laud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文学学士
magna cum laude

执业资格

  • 纽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