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03日

香港证监会就簿记建档及配售活动的新规则将于2022年8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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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操守准则》)就参与股权和债务资本市场簿记建档及配售活动的资本市场中介人做出的新规定将于2022年8月5日生效。请参阅我们之前的法律动态以了解对中介人的要求及下一步建议的概述。本说明总结了监管机构发布的补充规定,以及对将跨越新要求生效日期的发行的过渡性安排。

对中介人的补充规定

2022年5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一套常见问题解答,为中介人在这些领域提供更多指导。此外,香港交易所于2022年4月刊发了一份资料文件常见问题解答,介绍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应修订,以反映操守准则的新变化。

过渡安排

对于非上市的债务发行和股票发行,中介人在2022年8月5日或之后从事被宣布或被任命为资本市场中介人范围的交易时,必须遵守新的《操守准则》要求。

至于将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发行,新的《操守准则》要求将适用于所有在2022年8月5日或之后提交的上市申请,包括在失效或撤回后重新提交的申请。《操守准则》中 "保荐人联署 "要求的过渡安排较为细致,取决于上市申请(包括重新提交)的提交日期以及独立保荐人和整体协调人的委任日期。

关于过渡安排的更多细节,请参考上述证监会于2022年5月6日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第1条。

总结

我们意识到行业内,包括资本市场行业团体,就应用《操守准则》要求的潜在挑战进行了大量讨论。特别是,中介人可能会发现很难将现有的市场惯例与《操守准则》的某些方面相协调。因此,可能需要对中介人的现有政策和程序进行修改。

拥有多辖区团队或参与全球或区域性产品的中介人也可能需要更详细的指导,以协助员工掌握新的行为准则要求。

如关于上述事项您需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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