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张笑是孖士打律师行银行及金融业务组的高级法律经理。张律师拥有超过17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其中两年任职于新加坡中央律师事务所,并曾借调至Mayer Brown LLP纽约办事处一年。她就船舶和集装箱融资及租赁交易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还就船只和集装箱融资、再融资、买卖以及船舶注册等事宜向船东提供法律服务。她就船舶建造合同、还款保函、中国外汇问题以及融资结构提供法律意见。她擅长起草条款清单、贷款、租赁及担保文件、管理协议以及租赁文件。张律师也就公司及商业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此外,她在起草及谈判商业文件、处理合并及收购事宜方面也富有经验。在借调至Mayer Brown LLP纽约办事处期间,她专注于美国金融机构及跨境融资业务,尤其擅长就担保交易及国际项目融资向借款公司和金融顾问提供交易意见,并多次代表美方和外方处理美国国内及跨境贷款融资事宜。张律师常驻香港。
语言能力
- 英语
- 普通话
执业经验
- 向中国银行就用以收购2艘散装货船的担保定期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关融资租赁9艘船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关融资租赁1艘游轮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用以融资收购三艘巨型油轮的2.46亿美元担保定期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用以再融资两艘巨型油轮收购成本的1.134亿美元担保定期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用以融资两艘巨型油轮收购成本的1.5168亿美元担保定期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为中国船舶基金收购30艘散装货船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中国工商银行就用以融资河北海运有限公司收购八艘散装货船的四个每个5400万美元的担保定期贷款项目和四个每个4000万美元的定期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向NATIXIS上海分行就分别用以融资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收购三艘散装货船的1.057亿人民币和5285万人民币担保定期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向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法国农业信贷银行(Credit Agricole)、北欧联合银行(Nordea Bank)、挪威银行(DnB NOR Bank)、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就银团贷款及双边贷款交易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中国客户就在美国发行商业票据提供法律意见。
- 向多家美国银行就对若干证券化交易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审核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中国客户就在美国发行信用证担保项下的6亿美元商业票据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向全球金融市场协会就其巴塞尔证券化监管框架(Basel Securitisation Framework)修订建议意见函提供法律意见。
- 向Cross Country Automotive Services就收购一家中国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 向Global Sources就收购一家中国技术公司的资产提供法律意见。
- 向PKL、Sansar、IET就在中国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并就相关的公司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教育背景
英国杜伦大学, 法学硕士
中国大连海事大学,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
- 中国
- 推荐-资产融资,香港-《亚太法律500强》(2023年及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