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柯倩文是孖士打律师行的合伙人。她担任孖士打律师行金融服务监管及执行业务主管,业务重心是向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她经常就银行、证券与保险监管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她协助客户组织并成立受监管的业务,还就此类业务的运营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此外,她就监管当局的询问、检查或调查向客户提供战略性建议及帮助。她与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保险业监管局等)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知识,她通晓市场惯例且熟谙监管当局的监察理念。
柯律师与客户和香港市场并肩前行,共同见证了过去30年间的发展动态与重要事件,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成立,取代银行委员会;《证券及期货条例》实施,取代当时管辖证券市场的《证券条例》及其他法规;就设立独立的保险监管机构以取代此前政府性质的监管机构咨询公众意见;《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实施以及针对如何处置顾客资料的公开辩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及持续变化的监管环境。
柯律师是香港证券学会的会员。《钱伯斯亚太》(2010年)将其评为“金融服务业务潜质律师”。《钱伯斯亚太》(2011年)称赞柯律师提供“优质的意见和及时的服务”。她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2011年/第21版)提名为“领先的金融服务监管律师”。柯律师讲英语、广东话和普通话。
语言能力
- 英语
- 广东话
- 普通话
执业经验
许可、监管及合规
- 协助众多客户成立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受监管的业务。包括:考虑到许可及监管影响(在不违反许可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的业务范围),就如何设计业务结构使之符合许可及监管规定提供法律意见;许可证申请并全程跟进;制备标准客户协议及开户文件;就持续的合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客户回应并处理顾客投诉;以及就监管当局的询问、检查或调查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多家银行及银行集团关闭业务并将许可证及注册退还监管当局。
- 向销售雷曼迷你债券的银行就多方面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处理客户投诉、审核内部控制程序及合规审计、修改销售材料及合规手册、出席监管当局对银行员工的问讯、与监管当局就回购安排进行谈判以及协同公关团队和公关公司开展声誉管理。
投资产品
- 向金融机构就销售投资产品监管规定提供法律意见,主要涉及将经核准的投资产品销售给公众,有时也涉及未核准投资产品的销售。
个人资料私隐
- 金融机构是不断受到公众监督的资料使用者,柯律师就个人资料私隐、私隐规定对日常运营和外包计划的影响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香港银行公会回应检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公众咨询及共用正面按揭资料。
- 向不同行业(包括银行及金融机构、土地开发商、公用事业公司、零售服务供应商、社团及公会)的资料使用者就《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修订尤其针对个人资料用于直接促销活动更严格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
金融业务的收购与出售
- 就金融业务的收购与出售提供服务,包括就买卖双方监管规定和各方义务提供法律意见、制备买卖协议及相关文件、协助客户与对方谈判以及为卖方的顾客制备必要的通知或同意函。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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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6 日2023 年
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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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September 2021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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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8 日2023 年
教育背景
香港大学,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
- 香港
会员资格
- 香港证券学会
- 香港律师会投资产品和金融服务委员会会员
- 领先个人 – 《法律名人录:银行业》(2021年)
- Acritas明星律师 – 《Acritas明星律师报告》(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