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善淮是孖士打律师行诉讼及争议解决业务组的资深律师。她的执业范围包括仲裁和诉讼,重点放在建筑、城市规划、环境监管及一般商业争议。

善律师是孖士打国际仲裁业务部的成员。她曾代表香港、新加坡、亚洲其它地方、非洲和中东的客户处理各种仲裁,涉及超级基础设施项目、大型开发和翻新项目以及高价值商业分销协议。她还曾代表客户处理仲裁相关法庭程序,包括寻求作废申请、強制令及合并仲裁程序。值得一提的是,善律师在P v. M(2018年及2019年)案件中代表答辩人,当时申索人获得的裁决两度被部分撤销,理由是严重违规和程序不公。

善律师还经常代表客户处理在行政审裁处和法庭进行的法律程序,包括司法复核和上诉,重点放在城市规划、保育和环境问题上。她近期代表上诉人处理了一宗成功的城市规划上诉案,涉及南生围与甩洲的发展和保育事宜,南生围与甩洲是一个受《拉姆萨尔公约》保护的具有高生态价值的地区(Nam Sang Wai Development Company Ltd & Others v. Town Planning Board)。在一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终审法院案件中,善律师还代表上诉人取得胜诉,此案涉及对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决定提出的司法复核挑战(Hysan Development Co Ltd & Others v. Town Planning Board)。

善律师的执业经验也涵盖非争讼性建设施工相关事宜,例如环境和建筑法规的合规问题。

语言能力

  • 英语
  • 广东话
  • 普通话

执业经验

争讼性工作经验

  • 代表一家著名的跨国承包商处理与一家分包商之间的调解事宜,涉及新加坡一个价值数百万美元的铁路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延迟和服务供应问题。
  • 代表某雇主答辩人处理一宗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本地仲裁规则进行的合并仲裁程序,对手方是总承包商,涉及竣工决算争议。仲裁员的最终裁决被两度撤销,理由是严重违规和程序不公。(P v. M [2018] HKCFI 2280 and P v. M [2019] HKCFI 1864)
  • 代表一家总部位于中东的分销商申索人处理一宗仲裁地为香港的临时国际仲裁,涉及违反分销协议的事宜。
  • 代表一所大学处理其一座校园建筑物屋顶结构倒塌事件。
  • 代表一家开发商处理一宗司法复核,此案旨在对环保署署长批准一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授予环境许可证的决定(目前正在上诉过程中)提出异议。(Join Smart Ltd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21] 4 HKLRD 645, [2021] HKCFI 2726)
  • 代表一家开发商处理一宗司法复核,此案旨在对城市规划委员会拒绝将某区域改划为高密度住宅区以配合一个已获批准的住宅开发案的决定(目前正在上诉过程中)提出异议。(Join Smart Ltd v. Director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22] 1 HKLRD 1110, [2022] HKCFI 457)
  • 代表开发商在一宗城市规划上诉案中取得胜诉,涉及将南生围与甩洲的一片废弃商业鱼塘改造为一个住宅开发区和一处湿地保育自然保护区的计划。南生围与甩洲地区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科研意义,受《拉姆萨尔公约》保护。(Nam Sang Wai Development Company Ltd & Others v. Town Planning Board, Town Planning Appeal No. 1 of 2017 and 3 of 2014)
  • 代表开发商在一宗司法复核案中取得胜诉,成功质疑一项决定(并在上诉中取得胜诉),涉及将某区域改划为低层低密度住宅区的建议。(Hong Kong Resorts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21] HKCA 1313 and Hong Kong Resorts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20] 4 HKLRD 298, [2020] HKCFI 1956)
  • 代表某开发商处理一宗在终审法院进行的里程碑式上诉案,涉及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对该客户的土地施加限制的决定提出的司法复核挑战。(Hysan Development Co Ltd & Others v. Town Planning Board (2016) 19 HKCFAR 372)
  • 代表一所大学处理一宗争议,对手方包括一家领先的专业咨询公司,涉及某旗舰校园建筑物的覆层工程缺陷。
  • 代表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处理一宗在终审法院进行的上诉,涉及对建筑事务监督的一项决定提出的司法复核挑战。建筑事务监督要求提交建筑图则的申请人须提供关于其拥有或有实际机会控制有关地盘的证明。(Real Estate Developers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v. Building Authority (2016) 19 HKCFAR 243)
  • 代表业主立案法团答辩人处理因水患引起的责任问题,包括相关的调解、土地审裁处争议和其他附属问题,例如保修和工程缺陷。
  • 向某本地承包商就调查委员会对食水含铅超标问题的调查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国际合资总承包商处理一宗仲裁地为香港的国际仲裁,涉及在东非建设一座海外军事基地的事宜。竣工决算争议涵盖广泛的施工问题,包括变更、延期、加速和中断索赔。
  • 代表某国际合资总承包商申索人处理一宗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本地仲裁规则进行的竣工决算争议仲裁,涉及香港某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 代表某酒店和办公大楼的业主处理一宗司法复核,此案旨在对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一项决定提出异议。城市规划委员会此前决定批准在一处被划为休憩用地的标志性海滨位置建造一系列建筑物的计划。
  • 代表某开发商处理一宗针对城市规划委员会一项决定的城市规划上诉。城市规划委员会此前拒绝批准略微放宽某中密度住宅区建筑高度限制的计划,涉及旨在服务当地社区的商业用途建筑物。(Town Planning Appeal No. 1 of 2022
  • 代表某慈善机构处理一宗针对城市规划委员会一项决定的城市规划上诉。城市规划委员会此前拒绝批准在一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上规划建设骨灰安置所。(Town Planning Appeal No. 5 of 2021
  • 代表多家开发商处理多宗针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决定的城市规划上诉。城市规划委员会此前拒绝批准在一处高密度住宅区开发商业用途办公楼的计划。(Town Planning Appeal No. 4 of 2019 and Town Planning Appeal No. 3 of 2020
  • 向某法定组织就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反对与《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和第17条有关的申请以及后续进行的城市规划上诉提供法律服务,涉及一个骨灰安置所开发计划。

非争讼性工作经验

  • 代表一名经证实的酷刑声请申请者和难民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发出的首批此类工作许可证之一。这一早期成功案例导致一项更为广泛的工作许可证公益法律服务计划,并吸引香港法律界的其他成员参与。该计划后来荣膺《亚洲法律大奖》的“年度最佳亚洲公益法律服务计划”奖项(2019),以及孖士打年度最佳公益法律服务项目(2019)。
  • 向一家跨国公用事业公司就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维护分包协议草案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跨国公用事业公司就其与一家当地公用事业公司就一座海外固体废物焚烧厂的运营和维护达成的合作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法定机构就根据一份海外银行担保追回对一家破产的海外供应商的索赔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跨国公用事业公司就其在污泥处理设施运营中遵守环境、健康和安全法规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法定组织就一个大型重建项目的合同风险及风险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 向多家雇主就建筑和建造合同中的第三方权利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上市公司就该公司一项拟议政策面临的司法复核挑战风险提供法律意见。
  • 向作为利益相关方的某法定机构就某公众人士对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一项决定提出的司法复核挑战提供法律意见。城市规划委员会此前决定将一处海滨用地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以配合该法定机构在此开发一流设施的计划。
  • 向某开发商就其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出的《城市规划条例》第17条审查申请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在一个高密度住宅区拟议开发商业用途办公楼的规划许可。

教育背景

香港大学, 法学专业证书

香港大学, 法律博士(JD)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法学硕士

Utrecht University, 学士

执业资格

  •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