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Arun Ravindran是孖士打新加坡办事处全球能源和项目及基础设施业务部的律师。他具有新加坡最高法院诉务与事务律师资格,在能源、基础设施和资源领域的交易性和咨询性工作方面拥有三年的丰富经验。

语言能力

  • 英语
  • 泰米尔语

执业经验

油气

  • 向一家东亚上市天然气公司就其与西欧两个潜在买家签订的液化天然气买卖协议的条款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东亚钢铁制造公司的新加坡子公司就其背靠背液化天然气买卖协议的条款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其在合同链的上游和下游均保持无风险。
  • 向一家东亚天然气公司就Prelude浮式液化天然气设施的液化天然气买卖协议更新流程提供法律意见。
  • 就亚洲某国家石油公司在伊拉克勘探开发合同的法律地位及终止选项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国家石油公司就与Mozambique LNG1 Company签订的长期液化天然气买卖协议提供法律意见,涉及莫桑比克第一区所产液化天然气的供应。
  • 就亚洲某国家石油公司液化天然气买卖协议的法律地位及终止选项提供法律意见,涉及东非某液化天然气项目。
  • 向亚洲某国家石油公司就其收购阿塞拜疆油气田的权益和其他资产提供法律意见。
  • 向亚洲某国家石油公司就其石化炼厂的升级和现代化提供法律意见。
  • 就亚洲某国有公用事业公司的长期液化天然气主买卖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就亚洲某国有公用事业公司的备考长期液化天然气主买卖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向北亚某主要天然气进口商就丙烷和/或丁烷销售条款协议的起草提供法律意见。
  • 就北亚某主要液化天然气进口商的一次性液化天然气交付确认通知和条款清单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国家石油公司就其拟议收购阿塞拜疆Azeri–Chirag–Gunashli油田的参与权益和其他资产提供法律意见。这些权益包括在1,768公里的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BTC)原油管道的权益。该管道连接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和土耳其东南地中海沿岸港口杰伊汉,中间经过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

争议/清算

  • 代表某大型液化天然气公司处理一宗因延迟一个月交付丙烷货物引起的争议。该争议主要围绕对“适用交货月份”一词的解释,争议双方索偿额超过200万美元。
  • 代表租户处理一宗价值约390,000新加坡元的租赁争议,该争议涉及未付租金和缺陷整改。
  • 向一家印度银行的新加坡分行就一宗仓库存储设施争议的成功和解提供法律意见。这一涉及存储成本的争议由某第三方创建的欺诈性电子废物处理交易引起。
  • 向承租人就一宗潜在仲裁提供法律意见并成功解决争议,涉及石化货物污染问题。
  • 向北亚某主要天然气进口商就一宗潜在的货物不合规格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在该争议中,对手方将货物体积与体积差异混为一谈,导致整批货物的构成不合规格。
  • 代表分包商处理一宗国际商会(ICC)仲裁,向主承包商提出工程延期、未付款项以及损失和费用索赔。争议涉及一座为2022年FIFA世界杯所建球场的设计和施工。
  • 向亚洲某国有企业就索赔(包括石油贸易商兴隆贸易公司的银行债权人提出的竞争索赔)和对兴隆贸易公司的反索赔提供法律意见。兴隆贸易公司在新加坡接受司法管理,债务超过30亿美元。我们后来提供的法律服务还涵盖仍由第三方持有的未清提单的法律影响,涉及已由这家亚洲国有企业提取的货物,以及可以采取的风险缓解步骤。
  • 向一家东南亚国有实体就其年产能80,000公吨镍铁的镍铁高炉冶炼项目的开发、建设、拥有和运营以及应对COVID-19疫情相关不可抗力问题和处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相应潜在争议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东南亚国有实体就在印尼Balongan开发拟议耗资80亿美元的综合炼油和石化厂(加工能力分别为每日最高350,000桶原油和约250万的石脑油)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国家石油公司就其拟从道达尔收购在两个尼日利亚油气田的价值超过10亿美元的参与权益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国家石油公司就其拟投资于First Gen Corporation和东京瓦斯在菲律宾八打雁开发的价值10亿美元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可再生能源

  • 向一家国际石油公司就其旨在为印尼的碳捕获、碳信用提取和碳交易框架奠定基础的活动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美国跨国公司就其拟议中的从越南某太阳能发电厂项目购电的企业购电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跨国科技公司就其拟议中的从某太阳能电厂购电的企业购电协议提供法律意见。该电厂将由Sembcorp Solar Singapore在新加坡建造。
  • 向某跨国公司就其在越南的拟议直接购电协议(DPPA)安排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美国跨国公司就一份太阳能购电协议提供法律意见。该协议是该公司承诺100%使用可再生能源为其运营提供电力计划的一部分,这对其商业模式、商誉和声誉来说都十分重要。

海事/航运/海上/金属

  • 向一家东南亚国有实体的新加坡子公司就其船舶管理合同的结算谈判策略和/或终止选项提供法律意见。这些基于SHIPMAN 2009标准格式的合同是与Hong Lam Marine Pte Ltd签订的。
  • 代表客户处理一笔船舶出售交易的完成事宜并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妥善处理所有文件并及时高效地完成交易。
  • 就客户拟议进入新加坡船舶供油行业提供法律意见,涉及新加坡船舶供油许可证制度,以及收购供油船或供油许可证持有人的股权等事宜。
  • 向一家东亚上市天然气公司就Prelude浮式液化天然气设施的液化天然气买卖协议更新流程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东亚某海上浮动平台全球供应商和运营商的新加坡子公司就其货运代理主服务协议模板提供法律意见,重点关注不可抗力条款的调整,以纳入COVID-19疫情例外情况,并处理因美国/中国制裁引起的任何法律变更问题。
  • 向一家印尼国有公司就其建造和调试一座镍铁冶炼厂的EPC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艘在马来西亚处于冷机闲置状态的船舶的船东就闲置管理人是否对船舶有海上留置权或标准留置权提供法律意见,涉及欠闲置管理人的到期未付款项。

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

  • 向一家国际金融机构就其与信用卡债务证券化相关的ISDA主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一家东南亚国家石油公司及其子公司审查——在个别情况下还协助谈判——其各自与十多个交易对手签订的ISDA主协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中国某天然气供应商就与液化天然气贸易相关的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对其与多家能源和金融行业重要参与者签订的几项保密协议进行法律审查。我们重点审查不符合市场惯例的条文,并解决新加坡法律或英国法律下的任何问题。我们还就该供应商将与多家交易对手订立的ISDA交易框架提供法律意见。
  • 向欧洲实体就ISDA主协议提供法律意见。这些协议是在“按发电量”太阳能购电协议基础上订立的,采用固定或浮动掉期。

公司/一般事宜

  • 向某国家石油公司就索赔(包括石油贸易商兴隆贸易公司的银行债权人提出的竞争索赔)和对兴隆贸易公司的反索赔提供法律意见。兴隆贸易公司在新加坡接受司法管理,债务超过30亿美元。
  • 向Evoqua Water Technologies就将其全球MEMCOR膜产品线和员工剥离给杜邦安全与建筑公司(Dupont Safety & Construction)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美国全球投资公司就《证券和期货法》规定的新加坡衍生品交易强制报告义务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石油巨头就印尼一项大型碳捕获和储存计划提供法律意见,该计划将促成碳单位的交易。
  • 向中国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之一的子公司就与国际石油公司、国家石油公司、贸易商和最终用户签订的与其液化天然气贸易活动有关的多种保密协议和液化天然气主买卖协议提供法律意见,涉及COVID-19不可抗力问题。
  • 向某美国指定合约市场就管辖非美国经纪商为新加坡零售客户提供美国产品的潜在新加坡证券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东亚国有实体的新加坡子公司就其根据新加坡法律进行的减资行动提供法律意见。
  • 就某国家石油公司涉及其新加坡子公司的内部企业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印尼国有实体的新加坡子公司就英国和新加坡法律下的合同签名法律要求提供咨询,协助其实现合同系统现代化,以遵循大宗商品贸易行业的最佳实践。
  • 向一家亚洲可再生能源供应商的新加坡子公司就其相互终止和资产转让协议提供法律意见,以支持其太阳能资产转让。
  • 向一家中国国有实体的新加坡子公司就其贷款和贸易融资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向Ekuiti Nasional Berhad就对其将要收购的一家马来西亚公司的新加坡子公司的尽职调查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美国公司就其水处理产品分销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中国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之一的子公司就与其商业顾问之间的咨询协议提供法律意见,涉及中国的一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
  • 向中国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之一的子公司就其与国际石油公司和贸易商之间的谅解备忘录和框架协议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其液化天然气贸易活动的发展。
  • 向中国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之一的子公司就与其顾问之间的多份咨询协议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其液化天然气贸易活动。
  • 向中国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之一的子公司就与其顾问之间的多份咨询协议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其拟议的下游油气合资企业。
  • 向中国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之一的子公司就其租赁协议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其液化天然气贸易活动。
  • 向北亚某液化天然气公司就其ETRM(能源、交易和风险管理)软件和服务合同提供法律意见,以促进其液化天然气贸易活动。

教育背景

新加坡管理大学,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

  • 新加坡

会员资格

  • 新加坡律师协会会员
  • 新加坡法律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