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马洛宁是孖士打律师行公司及证券业务部的合伙人。

马律师擅长向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机构就许多管辖区的公私募基金设立及监管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经验十分丰富,涉及的管辖区包括香港、新加坡、爱尔兰、开曼群岛等。他还代表投资者处理各类私募投资基金事宜,例如投资协议、附属协议和利润分享安排的谈判。

马律师的基金设立业务涵盖对冲基金、风险投资、房地产和私募股权等领域。他擅长与各类发起人打交道,在处理整个基金生命周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方面也富有经验。他还是亚洲为数不多的拥有活跃欧洲基金业务的律师之一,善于向总部位于亚洲的资产管理公司就在欧洲注册的公募基金(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和私募基金(另类投资基金(AIF))的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马律师也协助客户处理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海关(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公司注册处(信托及企业服务牌照)有关的香港牌照事宜,以及管理和实施大型监管变革项目、收购持牌实体、跨境分销基金、推出创新产品(例如首次代币发行(ICO)产品、加密货币业务和机器人咨询平台)等监管事宜。

马律师是另类投资管理协会(AIMA)和香港创业及私募投资协会(HKVCA)下属委员会的成员,还担任爱尔兰基金业协会香港委员会的主席。他是孖士打律师行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ESG)计划领导团队的关键成员。他经常在行业活动中发表演讲,其讲话被媒体广泛引用。

马律师具有香港、爱尔兰和英国的律师执业资格。

语言能力

  • 英语

执业经验

  • 向一家总部位于香港和美国的私募股权管理公司就设立一只注册处所为开曼群岛的生物技术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 向一家香港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就设立一只注册处所为开曼群岛的母子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 向一家由某中国内地银行与某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合资企业就设立一家注册处所为开曼群岛的独立投资组合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向一家总部位于泰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就设立一只注册处所为开曼群岛的加密货币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 向投资者就种类广泛的私募基金提供大量审阅和尽职调查相关服务。
  • 向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资产管理公司就设立一只开放式伞形爱尔兰单位信托提供法律服务。
  • 协助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金融机构获取证监会批准,以推出首个获准向香港散户投资者分销的爱尔兰集体资产管理工具(ICAV)。
  • 协助一家香港金融机构获取证监会批准,以推出一只被动管理型ESG基金。
  • 向一家香港资产管理公司就设立一个爱尔兰ICAV结构提供法律服务。
  • 向一家香港银行就其作为一只注册处所为香港的单位信托的受托人的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涉及遵守《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的事宜。
  • 协助一家瑞士私人银行更新其客户引导文件和程序,涉及的事宜包括确保其遵守对客户进行适合性检查的义务。
  • 向众多客户就获取证监会第1、4和9类牌照提供法律服务。
  • 向一家全球汇款公司就从海关获取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提供法律服务。
  • 向一家欧洲监管机构就香港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保险业监管局运行的监管沙盒提供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University of Limerick, Ireland, 文学学士, Law and Accounting

执业资格

  • 爱尔兰
  • 英格兰和威尔斯
  • 香港

会员资格

  • 香港另类投资管理协会教育委员会成员
  • 爱尔兰基金香港委员会成员
  • 备受推崇 - 私募股权基金,香港 –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2023年)
  • 备受推崇 - 房地产基金,香港 –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