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伯斯亚太》“叶律师在国际债券发行和资本市场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出众的知识。”(2021年)
“[叶律师]反应敏捷,十分负责,总能按时交付所需的工作成果,而且非常了解市场。”(2021年)
“亚太地区经验最丰富的资本市场律师之一”(2017年)
“十分优秀,易于合作”(2017年)
概述
叶知贤是Mayer Brown LLP的合伙人,也是孖士打律师行的注册外国顾问律师(美国纽约州)。他在各类企业融资交易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股本证券的全球发行以及多种投资级别、高收益、混合型及结构性债务产品。叶律师在美国及亚洲处理了大量重组、私募股权融资及跨境并购交易,拥有广泛的经验。
叶律师过去20多年来一直是全球各领先金融机构和发行人可信赖的法律顾问,特别善于处理亚太地区以及新兴和前沿市场的交易。他擅长协助美国公司处理亚洲业务,也经常协助亚洲公司制定区域性及全球性发展计划。他在本所的纽约办事处和香港办事处工作。
叶律师是犹他大学S.J. Quinney法学院的助理兼职教授。他的教学活动对该院的商法课程构成很好的补充,重点放在证券监管的当前议题和挑战。
叶律师目前是本所全球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此前曾担任两届的孖士打全球合伙人委员会成员。他在2014年至2015年以及2015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担任香港办事处公司及证券业务主管以及全球公司及证券业务主管。2019年至2021年,他担任孖士打公司及证券业务部的负责人。
语言能力
- 英语

执业经验
- 向联席牵头经办人就在美国注册的四批总值43亿美元的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服务。这些债券由印尼政府发行,包括:10亿欧元、年息1.100%、2033年到期的批次,12.5亿美元、年息1.850%、2031年到期的批次,12.5亿美元、年息3.050%、2051年到期的批次,以及5亿美元、年息3.350%、2071年到期的批次。发行所得的一部分将用于抗击印尼的新型冠状病毒(也称为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
- 向牵头安排人和交易管理人就蒙古国政府发行6亿美元、票面利率5.125%、2026年到期的债券以及同时对其票面利率10.875%、2021年到期的高级票据和票面利率5.125%、2022年到期的高级票据提出收购要约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亚太地区同类首笔主权可持续发展债券,该项目在《亚洲金融》(FinanceAsia)2020年成就大奖会上获评为“前沿市场最佳交易”,在2021年亚洲法律大奖评选中荣膺“年度最佳证券交易:债券”。它还入围《金融时报》2021年亚太创新律师大奖之“法律执业——流动性及金融”类别。
- 向Mongolian Mortgage Corporation HFC LLC和MIK Holding JSC(发行人和担保人)就发行本金总额2.5亿美元、年息9.75%、2022年到期的高级票据以及随后进行的5,000万美元票据增发提供法律服务。
- 向蒙古开发银行就其发行5亿美元、年息7.25%、2023年到期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向联席牵头经办人和簿记人就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行新的高级无担保定息票据提供法律服务。这些票据分为两个批次,分别是5亿美元、年息6.35%、2024年到期的票据,以及15亿美元、年息7.55%、2030年到期的票据。
- 向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汇丰、摩根大通和渣打银行就其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和簿记人协助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行新的高级无担保定息票据提供法律服务,这些票据分为两个批次,分别是12.5亿美元、年息5.75%、2023年到期的票据,以及12.5亿美元、年息6.75%、2028年到期的票据。
- 向PT Indika Energy Tbk就其发行5.75亿美元、2024年到期、年息5.875%的优先票据提供法律服务。该票据发行是以“债券融资前的过桥贷款”方式进行的收购融资计划的一部分,帮助Indika Energy增持印尼第三大煤矿的股权,整笔交易的价值为6.775亿美元。该项目被2018年《国际金融法律评论》亚洲大奖评为“年度最佳高收益债券交易”,被2017年《财资》杂志地区大奖评为“最佳高收益债券交易”,还被2017年《亚洲、中东及北非法律顾问》评为“年度最佳交易”。
- 向唯一全球协调人交银国际就马尔代夫共和国发行价值2亿美元、利息为7.0%、2022年到期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被2017年《财资》杂志国家大奖评为马尔代夫“最佳债券交易”。
- 向蒙古国政府就其发行6亿美元票面利率8.75%、2024年到期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此次发行部分用于交换蒙古国开发银行发行的5.8亿美元票面利率5.75%、2017年到期的票据,部分用于募集新资金。瑞士信贷及摩根大通担任该交易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账簿管理人,SC Lowy担任蒙古国政府的财务顾问。该交易是延长蒙古国债务期限工作的一部分,旨在促进商讨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授予蒙古国3年期资金融通的职员级协议。该项目在《亚洲金融》(FinanceAsia)2017年成就大奖会上获评为“年度最佳蒙古国交易”,被2017年《财资》杂志地区大奖评为“最佳主权债券交易”,还被2017年《亚洲、中东及北非法律顾问》评为“年度最佳交易”。
- 向蒙古国财政部就其按照已有的50亿美元全球中期票据计划发行5亿美元2021年到期、票面利率10.875%的票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在《亚洲金融》(FinanceAsia)2016年成就大奖会上获评为“年度最佳蒙古国交易”。
- 向蒙古国贸易开发银行(Trade and Development Bank of Mongolia LLC)就其更新原有的全球中期票据计划并在该计划下发行5亿美元2020年到期、票面利率9.375%的票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上述票据由蒙古国财政部代表蒙古国政府担保,德意志银行、ING及美银美林为上述发行担任联席账簿管理人及主承销商。该项目在《亚洲金融》(FinanceAsia)2015年成就大奖会上被评为“年度最佳高收益债券交易”,还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16年亚洲大奖选为“年度最佳高收益债券交易”。
- 向德意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就金茂投资与金茂(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务。金茂投资是一家初始专注于中国酒店行业的固定单一投资信托,主要拥有酒店组合,是自2011年至今以商业信托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第四家公司。
- 向中化离岸资本有限公司就设立发行额度为30亿美元的中期票据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此次中期票据计划由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设立后的首次发行是5亿美元、2019年到期、利率为3.25%的高级票据,第二次发行是25亿人民币、2017年到期、利率为3.55%的高级票据。此次票据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允许按照144A规则计提。中化集团为此次票据计划提供支持函。
- 向联席保荐人瑞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及承销商就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建”)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募股提供法律服务。北京城建是一家建筑企业集团,从事轨道交通设计、咨询服务以及建筑工程承包服务。
- 代表蒙古贸易发展银行,根据其已有的价值7亿美元的欧洲中期票据计划发行价值7亿人民币、利率为10.00%、2017年到期的票据。此次发行是蒙古首次发行点心债。新加坡里昂证券集团、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以及ING Bank N.V.新加坡分行担任此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 代表ING Bank N.V.新加坡分行,在蒙古航空公司(MIAT)发行价值2,000万美元、2018年到期的浮动利率担保票据的交易中担任安排行兼账簿管理人。票据由蒙古政府财政部提供担保,是蒙古航空公司为购买1架波音767-300ER飞机而进行的收购融资的重要部分。
- 向鹰君集团有限公司就分拆三家酒店并以股份合订单元投资信托结构的形式独立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是次上市在香港酒店业尚属首例。新股共募集资金约125亿港币。
- 代表蒙古开发银行和蒙古财政部,为蒙古开发银行建立6亿美元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该中期票据计划由蒙古财政部代表蒙古政府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蒙古开发银行由蒙古政府成立,旨在为符合政府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政策导向性项目提供长期融资,促进蒙古经济与基础设施的发展。
- 代表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和宏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值6亿美元、利率为5.00%、2021年到期的担保优先票据以及价值4亿美元、利率为6.375%、2041年到期的担保优先票据。美银美林、汇丰银行、摩根士丹利、瑞士瑞信银行和瑞银集团共同担任牵头经理人和账簿管理人。
- 代表PT Indika Energy Tbk和Indo Energy Finance B.V.,以Indo Integrated Energy B.V. 票面利率8.5%、2012年到期的优先票据交换Indo Energy Finance B.V. 票面利率7.00%、2018年到期的优先票据,同时就该批2012年到期的票据和Indo Integrated Energy II B.V. 票面利率9.75%、2016年到期的优先票据以及新发行1.15亿美元货币征求同意。
- 向PT Indika Energy Tbk和Indo Integrated Energy II B.V.就Indo Integrated Energy II B.V. 发行价值2.3亿美元、2016年到期、利率为9.75%的优先票据提供法律服务。该批票据包括“高收益”条款,需符合144A/S条例。此外,成功就Indo Integrated Energy B.V.价值 2.5亿美元、2010年到期、利率为8.50%的优先票据征得同意,涉及由一笔拟定收购做出的大量条款修改,并为提高拟定收购活动及其他公司行动的灵活度而作出若干弃权。
- 向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和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G)香港分行,就其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牵头国际销售代理协助PT Indika Energy Tbk在印度尼西亚证交所首次公开募股及144A规则/S条例同步全球配售提供法律服务。该交易被《亚洲金融》(FinanceAsia)评为“印度尼西亚最佳交易”,并被《亚元杂志》(Asiamoney)评为“印度尼西亚年度最佳交易”。
- 代表蒙古贸易发展银行,更新其欧洲中期票据计划,用以发行3亿美元的高级与次级票据。蒙古贸易发展银行是蒙古最大的公司贷款行。通过设立欧洲中期票据计划并发行7,500万美元的高级票据, 该行成为首个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蒙古公司实体。
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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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06 日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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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27 日2023 年
教育背景
University of Oregon School of Law, JD, Order of the Coif
Associate Editor, Oregon Law Review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BA, Philosophy, Departmental Honors
执业资格
- 纽约州
叶律师获得多个领先的律师排名机构的认可,包括:
《钱伯斯》
- 外国专家(常驻中国)–美国,资本市场:高收益产品 – 《钱伯斯环球》(2021年至2023年)
- 外国专家(常驻中国)–蒙古,一般商业法 –《钱伯斯环球》(2013年至2023年)
- 外国专家(蒙古)–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律师事务所))–《钱伯斯环球》(2018年至2023年)
- 领先个人–中国,资本市场–债务 –《钱伯斯环球》(2017年及2018年)
- 领先个人–中国,资本市场:高收益产品(国际律师事务所)–《钱伯斯环球》(2019年至2023年)
- 领先个人–中国,资本市场:高收益产品(国际律师事务所)–《钱伯斯大中华区》(2022年及2023年)
- 领先个人–中国,资本市场:高收益产品(国际律师事务所)–《钱伯斯亚太》(2019年至2021年)
- “他专心致志、知识渊博,在该领域拥有多年的经验” –《钱伯斯亚太》(2020年)
- 第一等:外国专家(常驻中国)–蒙古,一般商业法 –《钱伯斯亚太》(2014年至2023年)
- 常驻香港的叶知贤经常向蒙古的企业和银行就复杂交易提供法律意见。客户称赞他“精通市场运作,”“在处理资本市场交易方面经验丰富。” –《钱伯斯亚太》(2020年)
- 领先个人–中国,资本市场–债务 –《钱伯斯亚太》(2017年至2018年)
- “Jason采取既高屋建瓴、又无微不至的方式处理法律事宜,并担任客户利益的倡导者。”–《钱伯斯亚太》(2018年)
- 外国专家(常驻中国)–印尼,资本市场(国际律师事务所)–《钱伯斯环球》(2013年至2017年)
- 外国专家(常驻中国)–印尼,资本市场 –《钱伯斯亚太》(2013年至2016年)
- “丰富的当地知识及专业性” –《钱伯斯亚太》(2015年)
- 领先个人–海外律师–印尼 –《钱伯斯亚太》(2009年、2010年)
- 领先个人–资本市场–(高收益资本市场)–《钱伯斯亚太》(2008年至2010年)
- 领先个人–资本市场–(美国法律)–《钱伯斯亚太》(2010年)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
- 备受推崇律师–香港,资本市场–债务–《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2018年至2023年)
- 备受推崇律师–香港,资本市场–股权–《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2018年至2023年)
- 领先律师–香港,资本市场–债务–《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2009年、2010年、2014年至2017年)
- 领先律师–香港,资本市场–股权–《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2010年、2013年至2017年)
《亚太法律500强》
- 名人堂律师–债务资本市场,香港 –《亚太法律500强》(2021年至2024年)
- 推荐律师–股权资本市场,香港 – 《亚太法律500强》(2020年及2024年)
- 领先个人–债务资本市场,香港 –《亚太法律500强》(2014年至2019年)
- 推荐律师:领先律师事务所,蒙古 – 《亚太法律500强》(2021年至2023年)
- 领先个人–领先律师事务所,蒙古 –《亚太法律500强》(2018年2020年)
- “[他]花时间了解我们的优先事项,从而能够提供具有商业实用性的创新解决方案。” – 《亚太法律500强》(2023年)
- “高收益债券市场的领军人物” –《亚太法律500强》(2013年)
- 领先个人–资本市场(债务及股权)–《亚太法律500强》(2011年)